2009年全国青少年篮球联赛将于2009年3月开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请各有关赛区、运动队认真学习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赛前准备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比赛顺利进行。
附件:2009年全国青少年篮球联赛比赛规则
2009 年 2 月 13 日
(联系人:辛平,电话:传真:)
2009年全国青少年篮球联赛比赛规则
1、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篮球管理中心
二、比赛日期及主办单位:
男人:
第一期于2009年4月1日至9日在江苏南通、山东聊城、辽宁朝阳、河南灵宝举行。
第二期于2009年6月21日至29日在河南焦作、山东德州、河南洛阳、山东济宁举行。
女士:
第一期于2009年3月7日至15日在重庆合川和四川温江举行。
第二期于2009年6月10日至18日在辽宁庄河和山东青岛举行。
三、参赛单位及团体:
男人:
第一阶段:
江苏南通(A组):江苏吉林、新疆广汇、浙江万马、河北清泉、山西森奥、陕西;
山东聊城(B组):山东、八一、深圳新生卫、河北、内蒙古、福建体育局、四川;
辽宁朝阳(C组):辽宁、福建浔兴、东莞新世纪、黑龙江、浙江广厦、云南、山西中宇、鞍山西阳;
河南灵宝(D组):广东、北京、东莞柏莱、青岛双星、天津、上海、河南、新疆体育局。
第二阶段:
河南焦作(A组:第1-8名):各组第1名、第2名进行比赛。
山东德州(B组:决赛第9-16名):各组第3、第4名进行比赛。
河南洛阳(C组:17-24名决赛):各组第5名、第6名进行比赛。
山东济宁(D组:25强后):各组剩余球队参加。
女士:
第一阶段:
重庆合川(A组):八一、江苏、浙江、北京、上海、哈尔滨姚、河北、重庆
四川温江(B组):辽宁、沉埠、山东、广东、湖北、河南、四川、福建
第二阶段:
辽宁庄河(A组:决赛1-8):各组前4名进行角逐。
山东青岛(B组:9强后):其余球队进行比赛。
四、比赛方式:
(一)第一阶段:根据上年比赛成绩分为若干组。 每个小组均采用双循环赛制,两天内进行三轮比赛。
最后一天将进行第二轮比赛,决出小组排名。 第二阶段比赛方式与第一阶段相同。
(二)比赛将采用中国篮协批准的最新《篮球规则》,并执行以下特殊规定:
1、上半场和下半场之间休息8分钟。
2、每队须分为A、B两组,每组6名运动员参加第一节和第二节比赛。 第三节和第四节,球员可以自由组织。 如果一支球队因伤缺席10名球员,则由对方教练挑选球员上场。 如有违规,该队从总分中扣除1分;
3、第一节和第三节必须采用全场防守(包括全场盯人紧逼防守或全场区域紧逼防守); 第二节和第四节,你可以自由选择防守方式。
4、前场篮板加分:球队每节累积男队4个前场篮板、女队3个前场篮板后,每抢到一个前场篮板加1分(仅进行单节累积)。
(3)使用篮球管理中心向赛区提供的侨威牌篮球7号(男子)、6号(女子)比赛用球。
(四)各阶段运动员在赛前一天进行体能和技术测试。 第一阶段测试项目为:多组变距回跑、3200米跑、“钻石”运球上篮; 第二阶段:屈腿仰卧起坐、单脚起跳高触、“梯形”滑行。 步。 测试项目标准和方法按照《青少年儿童篮球教学训练大纲》(青少年组)执行。 体能和技术测试由技术代表和主裁判负责某单位要组织一次篮球联赛,赛区协助。
5. 参与方式:
(一)报名人数:领队1人、医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5人。 比赛区内只允许12名运动员参赛。 如果赛前受伤,只能在报名表上的15名运动员中进行换人。
(二)运动员条件:
1、年龄规定:篮球队运动员年龄为20-1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199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女子(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周岁以下中心注册运动员。
2、运动员报名时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一)提交并验证中国篮球协会制作的《国家篮球协会运动员注册及参赛资格注册证书》。
(二)各赛区根据篮球管理中心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合格队员。
(三)赛区成绩簿上统一记录被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名单。
(三)每队必须拥有两件以上颜色不同、号码清晰的统一比赛服。
六、总排名的确定方法:
综合排名以总分为准,总分较多者排名第一。 如果总积分相等,则比赛排名靠前。
总成绩=游戏成绩+考试成绩;
(1)比赛成绩=(队伍数量-排名)×70%
(2)测试成绩=(队伍数量-排名)×30%
7、奖励:
(一)第一阶段各赛区体能和基础技术测试个人总成绩前8名的运动员将获得奖励(奖金由赛区提供)。
(二)第二阶段A组前8名队伍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第二阶段某单位要组织一次篮球联赛,A组将评选出“最佳得分”、“最佳三分射手”、“最佳篮板”、“最佳助攻”、“最佳抢断”、“最佳扣篮”、“最佳篮板”、“最佳扣篮”、“最佳篮板”、“最佳抢断”、“最佳扣篮”、“最佳得分”、“最佳三分投手”、“最佳篮板”、“最佳篮板”、“最佳抢断”、“最佳扣篮”、“最佳篮板”、“最佳篮板”、“最佳抢断”、“最佳扣篮”、“最佳得分”、“最佳三分投手”、“最佳篮板”、“最佳篮板”、“最佳篮板”、“最佳抢断”、“最佳扣篮”、“最佳得分”、“最佳三分投手”、“最佳篮板”、“最佳篮板”、“最佳篮板”、“最佳抢断”、“最佳扣篮”、“最佳得分”、“最佳三分投手”、“最佳篮板”、“最佳篮板”、“最佳篮板”、“最佳篮板”、“最佳扣篮”、“最佳扣篮”分别颁发“最佳区块”等奖项(由奖区提供)。
(四)每个赛区设“体育道德奖”运动队1名,每队1名“体育道德奖”运动员,2名“体育道德奖”裁判员。 实行“时尚奖”方式,奖品由各赛区提供。
8. 报到及报到:
(一)各队须打印报名表(附电子照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比赛前1个月寄至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及赛区。
(二)运动队报名时间实行二先一后制。
(三)运动队每名队员每天伙食费60元(不允许管理费,不足部分由赛区补贴)。 赛区负责接待16人,编外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四)经各单位确认并纳入本规定的参赛单位,不得随意退出或不参加比赛。 因特殊情况不参加比赛的,须在比赛前1个月报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批准,并支付补偿费5000元,寄给篮球协会国家体育总局管理中心赛前15天。 逾期不参加或未提交申请的单位,将被暂停一年。
(五)所有参加本次比赛的参赛者必须向参赛队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各单位报名时须向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提交保险单据复印件。
9、其他:
(一)赛区顺序表以篮球管理中心报名部门审核同意的信息为准。 运动员名单必须附有照片。
(2)比赛结束后一周内,赛区须将秩序册、记分册、技术统计及各队情况等材料(均需A4纸,打印一式三份)提交至赛区组委会。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
(三)各赛区必须使用主办方统一规定的技术统计软件,对本赛区所有比赛进行技术统计。 技术统计负责人必须经过中心培训并持有上岗证。 每场比赛结束后,技术统计数据将及时发送至各运动队和新闻单位某单位要组织一次篮球联赛,结果和技术统计数据将传输至主办方和联赛网站()。
10、各赛区必须安排由主裁判带领的《篮球规则》讲解班。 裁判安排将另行通知。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家体育总局篮球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